關于印發定西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定政發〔2020〕1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及省屬駐定有關單位:
現將《定西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定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為確保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定西市貫徹落實甘肅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2018-2020年)實施方案》(定政發〔2018〕105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以及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完善交通運輸結構,狠抓面源污染治理,強化工業污染源綜合整治,以煤質管控、燃煤鍋爐整治、揚塵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為重點,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目標
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值:安定區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以內,通渭縣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內,隴西縣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內,渭源縣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內,臨洮縣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內,漳縣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以內,岷縣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內。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值:安定區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內,通渭縣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內,隴西縣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內,渭源縣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內,臨洮縣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內,漳縣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內,岷縣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以內。
優良天數:安定區比例達到97.2%以上,其余各縣較2019年鞏固改善。
其他指標:各縣區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年均濃度控制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以內。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基礎上分別下降0.5%,其中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為67.34噸和79.36噸。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
1.調整產業空間布局。加快推進市區和縣城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減少的城市產業空間布局。(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工信局督導)
2.嚴控“兩高”行業準入。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建項目審批,控制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新增產能,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減量置換。(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督導)
3.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加大專項執法力度,分行業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行業,推動有色金屬、建材等支柱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確保完成2020年省上下達的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任務。(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工信局督導)
(二)調整能源結構
4.有序推進城鄉清潔取暖。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的原則,結合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持續推進土炕、土灶、小火爐煤改氣、煤改電或潔凈煤替代工程,9月底前全市完成改造任務2.5萬戶,其中:安定區0.5萬戶、通渭縣0.3萬戶、隴西縣0.5萬戶、渭源縣0.2萬戶、臨洮縣0.5萬戶、漳縣0.2萬戶、岷縣0.3萬戶。(各縣區政府負責,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分別督導)
5.全面完成燃煤小鍋爐淘汰任務。對城區內燃煤小鍋爐、民用小火爐、經營性小煤爐、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清單和臺賬,9月底前通過拆除取締、并入集中供熱管網、煤改氣、煤改電等措施完成整治。全面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小鍋爐、小火爐以及統計在冊的35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中:安定區22臺、隴西縣5臺、渭源縣7臺、臨洮縣1臺、岷縣1臺。(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分別督導)
6.加強燃煤鍋爐準入和監管。市區及各縣城建成區嚴禁新建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市轄區內嚴禁新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督促燃煤鍋爐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各類污染物實現達標排放。同時,加強在線監控設施運維監管,確保在線監測數據有效傳輸。(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別督導)
7.加強煤炭總量控制和煤質管控。逐步降低煤炭在全市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2020年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完善潔凈煤配送體系,基本實現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民用煤配送全覆蓋。加大散煤抽檢力度和頻次,確保轄區內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規范整頓煤炭經營市場,拉網式排查轄區內煤炭經營單位,建立動態管理清單。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規經營網點,嚴格落實二級配送網點備案制度。積極發揮煤質管控卡口作用,嚴防劣質煤流入市場。(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分別督導)
8.積極劃定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安定區要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按照原環保部2017年發布的《高污染燃料目錄》,重新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面積要達到市區建成區面積的80%以上。其余各縣結合實際,積極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禁燃區面積要達到縣城建成區面積50%以上。(各縣區政府負責,市生態環境局督導)
9.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年底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1%。有序發展水電,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鼓勵推廣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督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貫徹大氣污染防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不折不扣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各項決策部署。黨政主要領導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協調指導到位、考核獎懲到位。
(二)靠實工作責任。全面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責任。各縣區政府、定西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實行清單責任管理,確保方案落到實處。市直各牽頭部門是行業監管的責任主體,要明確任務臺賬,提出可量化評估、可檢驗成效的具體內容和標準,強化備案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各類矛盾和問題,督導本系統(行業)扎實落實工作任務。同時,要積極配合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完成各項任務。
(三)嚴格考核問責。市政府將打贏藍天保衛戰終期目標任務納入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內容,對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重點任務推動緩慢、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不力的縣區,由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市范圍進行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目標任務嚴重滯后的縣區,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約談縣區政府分管領導和市直行業督導部門分管領導,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不合格的縣區,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約談縣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市直行業督導部門主要負責人,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加大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力度,每月對各縣區空氣質量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督促重點監控企業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
(五)構建全民行動格局。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引導綠色生產。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