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晉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晉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摘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收官年,2020-2021年秋冬季攻堅成效直接影響2020年目標的實現。為深入貫徹落實《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晉政發[2018]30號),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冶理攻堅行動, 確保如期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既定目標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省委提出的“四為四高兩同步”要求,堅持“轉型為綱、綱舉目張”,在繼承過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礎上,繼續保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冶污,統籌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服務“六穩”六保”大局。采取積極穩妥措施,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過去秋冬季攻堅行動取得的成果,做到時間、區域、對象、問題措施五個精準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污染天氣,實施企業績效分級分類管控,強化聯防聯控;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散煤治理,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加強秸桿禁燒管控,鞏固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業爐窯和燃煤鍋爐治理成效,有序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等。堅持問題導向,壓實部門和地方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嚴防重污染天氣反彈,實現打贏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
(二)主要目標。全面完成國家、省、市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2020年10-12月,市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53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2天以內;2021年1-3月,市區 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82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1天以內。
三、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
(七)推進清潔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堅持“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則,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經國家備案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改造內容和目標,同時完成冬季清潔改造5.3258萬戶,其中,氣 代煤1.6738萬戶、電代煤1.3175萬戶、集中供熱替代2.3345萬戶,共替代散煤18.6萬噸,確??h(市)建成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地區力爭達到60%以上。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允許使用“潔凈煤+節能環保爐具”等方式取暖。因疫情防控導致改造工程滯后的地區,應抓緊謀劃,科學統籌施工計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力爭完成既定任務目標。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一個采暖季運行檢驗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設施。加強農業大棚、烤煙葉、中藥材烘于、畜禽養殖等領域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工作。[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全力做好氣源電源供應保障。加快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以及儲氣設施等重點工程確保按計劃建成投產。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向,優先保障清潔取暖與溫暖過冬。要進一步完善調峰用戶清單,務實”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和天然氣互聯互通管網建設應給予政策資金支持,統籌協調項目建設用地等。油氣、電網、發電、鐵路等國有企業要切實擔負起社會責任,加大基礎設施投入,確保氣源電源穩定供應。[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各 縣(市、區)人民政府]
嚴防散煤復燒。持續開展“禁煤區”內燃煤和燃煤設施雙清 零工作,同時對巳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穩定運行的區域,各 縣(市、區)政府應依法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巳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散煤復燒,并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全部進行優質型煤供應。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對散煤經銷點進行全面監督檢查,防止達不到民用煤質量標準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場。依法查處銷售劣質煤的單位,清理、整頓、取締不達標民用散煤供應渠道。[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各縣(市、區) 人民政府]
(八)強化秸桿禁燒管控。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桿綜合利用。強化各級政府秸桿禁燒主體責任,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綜合運用無人機、高清視頻監控等手段,加強露天焚燒監管。自2020年9月起,開展秋收階段秸桿禁燒專項巡查,重點緊盯極易焚燒 秸桿的收工時、上半夜、下而前和播種前4個時段,加強田間地 頭巡邏檢查。嚴格落實各縣(市、區)政府焚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降低傳輸過程對本區域的環境影響。[責任單位: 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相關部門各企業要切實加強 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站位,認清形勢,正視問題,牢固樹立“交總賬”“軍令狀”意識,切實增強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分析“十三五”期間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樹立底線思維,完成目標任務存在風險的要制定針對性措施。全面梳理國家省市三年行動計劃、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中各項任務措施,逐條逐項分析落實及完成情況,建立臺賬, 查漏補缺。對尚未完成的任務,要梳理任務清單,倒排工期,全力沖剌,確保2020年12月底前“銷號”。同時,要充分汲取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的經驗教訓,避免因目標任務進展超出預期而松懈倦怠,對企業放松監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標任務難度大而畏難退縮,不擔當作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為完成目標任務而采取 “一律關停”“先停再說”以及不顧實際情況長時間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簡單粗暴措施,敷衍應對,臨時性過關。
(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籌措清潔取暖資金,研究制定清潔取暖差異化補貼政策,重點向農村低收入人群傾斜,對特困群體采取兜底補貼政策,及時足額發放補貼,確保清潔取暖設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 貨車淘汰工作采取資金支持,獎勵資金與目標完成情況掛鉤。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有關條款規定,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鋼鐵企業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A級企業給予稅收優惠。
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全面開放鐵路專用線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市場,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鐵路和多式聯運企業金融服務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投資建設鐵路專用線。
(十九)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加強秋冬季顆粒物組分監測和voes監測。提高污染源監測能力,將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e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全面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快提升移動源監測監管能力,構建交通污染監測網絡,2020年12月底前,重要物流通道建成空氣質量監測站,重點監控評估交通運輸污染情況,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強對企業自行監測及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企業自行監測數據質量,2021年3月底前,公開一批監測數據質量差甚至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機構和人員名單。
(二十)加大監督幫扶力度。緊緊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主要任務,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做好監督幫扶工作,寓監督于幫扶之中。向企業宣傳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引導企業自覺守法。精準、有效開展環境監督執法,對排放穩定達標、運行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問題,既要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細化管理,加強指導幫扶,推動復工復產;對違法情節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加強聯合執法,在“散亂污”企業整治、油品質量監管、涉voes產品質量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加密應急 響應期間執法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確定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市電力部門每月初10日內將相關企業上個月用電量等相關數據報市生態環境局。
(二十一)強化工作制度。結合生態環境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分階段、有重點、按節奏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清潔取暖保障、工業爐窯綜合治理,開展”公轉鐵”重點鐵路項目建設、鍋爐綜合整治、產業結構調整、“散亂污“企業清零、黑加油站點排查、揚塵管控、秸桿禁燒等專項任務。對發現的問題實行“拉條掛賬”式跟蹤管理,建立問題臺 賬。市大氣污染防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每周調度重點工作任務進 展,并根據任務進展情況組織相關縣(市、區)研究分析工作形勢,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解決難點、打通堵點。
(二十二)強化考核督察。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且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惡化的縣 (市、區)作為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重點督察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不作為、慢作為、”一刀切”、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對問題嚴重的地區視情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督察。
秋冬季期間,市大氣辦根據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降塵量監測結果,對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預期目標、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空氣質量指數(AQI)持續"爆表”縣(市、區)及單位,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或重點工作任務的縣(市、區)及單位,公開約談主要負責人。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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