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定縣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的通知
平政辦發〔2020〕2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平定縣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平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戰決勝之年,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陽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行動方案》,確保完成《平定縣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各項重點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決戰行動實施方案。
一、決戰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約束,堅定打贏的決心,強化決戰的意識,增強攻堅的斗志,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點,標本兼治,建管結合,堅決向結構開刀,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促進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決戰目標
(一)約束性指標
1.完成省、市下達的秋冬季大氣攻堅目標。
2.完成省、市政府下達的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通過省、市“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考核(待市下達我縣考核目標后由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另行分解下達)。
(二)爭取性指標
1.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好轉。
2.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硫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
三、決戰任務
(一)堅決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
1.深入推進重污染行業結構優化調整。配合市完成全縣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堅持排放總量與排放標準雙控、標準服從總量的原則,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和“兩高”行業產能控制要求,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持續推進縣城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2020年10月底前,退出城市規劃區未達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工業企業分類管控標準A級和B級標準的鑄造企業。鼓勵發展飛地經濟,化解重污染企業集聚矛盾,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優先支持提前關停退出的產業升級轉型項目。(縣工信局牽頭,縣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平定分局、縣能源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陽泉市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實施方案》,推進全縣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通過“取締關閉一批、逐步淘汰一批、優化提升一批”,減少洗選煤企業數量,壓縮煤炭洗選行業過剩產能,提升洗選先進產能占比和能力利用水平,形成以煤礦附屬洗選煤廠為主、獨立洗選煤廠為輔的洗選產業格局。2020年9月底前完成煤炭洗選企業核查認定,對屬于淘汰范圍的洗煤企業依法淘汰。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的獨立洗選煤廠全部取締。保留的社會獨立煤炭洗選行業企業要進行深化治理、升級管控,實現優化提升。(縣能源局牽頭,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平定分局、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稅務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推進“散亂污”綜合整治。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實施“一企一策”精準幫扶,通過分類處置、規范引導,實現不散、不亂、不污,在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同時,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集群,穩定就業、推動創新、促進增收。對于符合規劃布局,經過整治提升還可以繼續在原址生產的企業,列入提升改造類,留出整改時間,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對照相關行業排放標準和清潔生產要求,在裝備工藝、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推進產業向規范化、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對于在當地吸納就業人數多、布局分散但已形成特色產業的企業,列入整合搬遷類,科學規劃布局,高標準建設特色園區,積極引導企業入園,并在整合過程中實現產業、技術和環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規劃布局要求,無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簡陋,且在原址不具備改造升級、繼續生產條件的企業,列入關停取締類,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市生態環境局平定分局、縣工信局牽頭,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能源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平定縣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按照《陽泉市規范提升耐火材料產業行動方案》要求,推動耐材行業“提升壯大一批、規范重組一批、出清淘汰一批、源頭管控一批”,打造新型耐材產業基地,實現產品由低端到高端發展,結構由小企業為主體到以規上企業為主體轉變,發展方式由粗放到集約轉變。到2020年底,全縣耐材企業規范重組到20戶以下,規上企業不少于2戶。推進耐火行業企業的深度治理、在線監測監控、生產和環保設施運行監管系統建設。積極推廣集中供汽供熱或建設清潔低碳能源中心,具備條件的鼓勵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等。(縣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平定分局、縣發改局、縣能源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全流程推進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按照省、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針對全縣鑄造、有色、建材、耐火、碳素、水泥等行業的熔煉爐、熔化爐、焙(煅)燒爐(窯)、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煤氣發生爐等七類的工業爐窯,持續推進綜合治理。持續開展無組織深度治理,嚴格落實物料轉運、物料堆場、生產工藝、廠區環境等環節的無組織排放精準管控要求。加強氨排放管控,SCR和SNCR脫硝系統全部安裝氨逃逸監控儀表,氨逃逸指標分別控制在以2.5mg/m3、8mg/m3以內。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2020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現狀評估,并在6月底前完成針對性整治。涉VOCs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使用率達到90%以上,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VOCs管控達到國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鼓勵夏秋高溫天氣實施VOCs企業錯峰、錯時生產。嚴格已建成VOCs處理設施運行管控,強化汽修、餐飲油煙、露天噴涂場所等VOCs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平定分局、縣工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分別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5.強化排污許可管理。全面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2020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和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平定分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堅決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
6.完成散煤替代。盡快完成散煤使用情況的入戶調查及改造方案的制定。縣清潔取暖改造方案于2020年5月20日前報市大氣辦和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經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保改造任務滿足要求、改造重點不偏離、技術路線實事求是。要將清潔取暖資金和相關資源予以重點傾斜,在確保完成清潔取暖目標的同時,實現環境效益最大化。全縣清潔取暖工程最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具備正常使用條件。(縣能源局牽頭,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7.強化“禁煤區”建設。2020年10月底前,將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嚴格落實清潔取暖區域內散煤禁燒規定,嚴厲查處“禁煤區”內散煤銷售行為,依法清理“禁煤區”散煤及燃煤設施,避免散煤復燒。(縣能源局牽頭,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8.強化煤質管控。清潔取暖覆蓋不到的地區,要組織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確保潔凈煤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縣能源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開展民用煤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區”銷售煤炭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妥善處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絕不合格產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場(縣能源局牽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民用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不低于20%,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2020年9月底前,對全縣范圍內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進行再排查,確保燃煤小鍋爐淘汰措施落實到位。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平定分局牽頭,縣工信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決戰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各有關部門是相應領域的責任人,要堅決擔負起還老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責任使命,牢固樹立“抓環保就是抓高質量發展”的理念,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藍天保衛戰工作,分管領導至少每月召開一次重點任務和環境質量改善分析研判會議。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統籌,早謀劃、早動手,堅持“冬病夏治”“冬病早治”;堅決杜絕平時不作為,監督檢查“一刀切”。
(二)加強任務清零
各鄉(鎮)、各相關單位要加強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推進實施,把污染“清零”標準貫穿于大氣污染治理的全過程,將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量化,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完成時間,加快組織實施,強化工作調度,逐月檢點,逐項銷號。鄉鎮環保站承擔鄉鎮大氣及其他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工作,村(社區)網格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工作,受理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同時配合環境執法、環境監督性監測和環境質量監測。打通“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各項大氣攻堅任務“清零”到位,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精準治污
強化專家團隊服務,按照“一縣一策”原則,充分利用環境空氣質量微站點、激光雷達掃描、衛星遙感監測、走航監測等科技手段,聚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精準把脈找準病灶、瞄準癥結,科學治污。充分運用好大氣污染熱點網格智能監管平臺,推進落實《陽泉市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綜合監管平臺運行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生態環保科技創新監管能力,實現區域內大氣污染物來源、動態變化的數字化管控,為生態環境執法和重污染應急管控提供決策支持。要抓好大氣污染防治智能監管指揮平臺建設,整合企業在線監測、大氣熱點網格、機動車尾氣管理、揚塵在線、氣象數據、遙感數據等多項內容,實現對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污染源的24小時實時監控、超標預警、應急防控和信息共享。建設完善工業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監測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對環境空氣質量管控的科學化、精準化水平。
(四)嚴格依法治污
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堅持鐵腕治污、重拳掃污。對超標超總量排污、無排污許可證排污、偷排漏排、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罰屢犯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污的,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等環境保護法配套手段,堅決查處,決不手軟。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專項執法,加大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執法檢查力度,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的違法行為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時刻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倒逼企業穩定運行環保設施,實現減排效益最大化。加強監測執法裝備和人員隊伍建設,要將重點排污單位全部納入電量監控和污染物在線監控范圍。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強化無組織排放監管,充分利用在線電力部門電量數據、污染源自動監控、廠區環境無組織排放監控、環境空氣質量微站和熱點網格等數據,實現科技執法、精準執法。
(五)堅持幫扶引導
持續開展藍天保衛戰定點幫扶工作,緊盯鄉(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落實、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定期對攻堅任務進展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對工作滯后、問題突出的,及時提出預警;深入一線基層和企業開展調查研究,針對共性問題、突出問題等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優化污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技術幫扶和政策解讀,切實幫助鄉(鎮)政府和企業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
(六)加大資金支持
堅持資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對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點區域、重點項目(散煤治理、工業污染源結構減排和深度治理、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運輸結構調整、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及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和科學研究等領域),對真抓實干、空氣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要加大資金獎勵力度。對于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要求,主動采取結構關停、深度治理減排的企業,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項目審批上優先給予支持。要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
(七)嚴格考核問責
扎實推進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全面整改,集中力量解決攻堅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工作作風不扎實等突出問題,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體提升。實施攻堅任務和環境質量目標雙考核,對攻堅任務完成滯后、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不降反升、嚴重拖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后腿的,組織開展約談、掛牌督辦,追責問責。掛牌督辦情況及時通報縣委及組織人事部門,問題整改期間,相關鄉(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打贏藍天保衛戰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標志性戰役,是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深入貫徹落實“四為四高兩同步”,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人一我十”的拼勁,堅決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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