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農業農村廳關于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
永昌縣、渭源縣、靈臺縣農業農村局:
你們報來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實施方案收悉,按照《關于開展秸稈綜合利用2019年度工作總結暨做好2020年度工作的函》和《甘肅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計劃的通知》(甘農財發〔2019〕30號)要求,經審核,現將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實施方案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單位
永昌、渭源、靈臺3個縣農業農村局。
二、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3 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因地制宜推進秸稈飼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建立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見附件1)。
三、項目投資及來源
項目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82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支持3個重點縣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示范推廣、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等(具體投資見附件1)。
(一)秸稈飼料化。重點支持企業新建、改擴建秸稈處理設施設備,購置收儲運機械等。
(二)秸稈燃料化。重點支持企業新建秸稈成型燃料生產線,購置秸稈打捆機、粉碎機等設備,配套戶用生物質爐具;提升已建規模化沼氣工程生產能力,開展秸稈沼氣利用示范。
(三)秸稈肥料化。重點支持企業新建秸稈肥料化處理中心、有機肥生產線,配套建設堆儲、發酵、生產車間等基礎設施,購置粉碎機、裝載機等配套設備。
(四)秸稈基料化。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用農作物秸稈作為基料,引進先進設備和技術,開展食用菌示范種植。
(五)秸稈原料化。扶持企業購置利用秸稈生產板材、制作工藝品、編織等生產關鍵環節的機械設備。
(六)秸稈收儲運體系。重點支持秸稈收儲運中心和收儲點建設,配套購置秸稈打捆機、翻拋機、粉碎機等設備,建立秸稈收儲運長效機制。
(七)開展秸稈利用補償試點。結合實際重點對秸稈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和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開展補償試點(補償標準由各地按照實際確定)。
四、進度安排
本項目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1月。具體實施計劃為:
(一)方案編制階段(2020年1-3月):完成前期調研、重點縣實施方案編制和審定、項目建設地點和實施主體選定等項目前期準備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4—10月):各重點縣按照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物資招標采購、設備安裝、設施(場所)建設、技術指導、臺賬建設、宣傳培訓等項目實施工作。
(三)驗收總結階段(2020年11月):總結項目實施成效,形成秸稈年度縣域主推技術、典型模式等。及時開展項目自評價,提交績效自評報告,省上適時組織核查。
五、項目管理
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甘肅省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一)工作方式。在摸清資源底數,掌握利用情況基礎上,因地制宜確定秸稈利用方式,推進秸稈飼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技術推廣,探索建立秸稈收儲體系和區域補償機制,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
(二)項目建設。實施方案下達后,各重點縣要及時組織開展秸稈綜合利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招標采購,采購的設備應達到國家有關行業標準要求;項目實施主體要與供貨企業或工程隊(企業)簽訂施工合同,強化實施監管,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三)支持對象。各重點縣要擇優選擇一批收儲能力強、帶動能力好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社或專業化秸稈收儲企業等市場主體作為扶持重點,由縣農業農村局與確定扶持的市場主體簽訂“2020年中央財政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目標責任書”,明確完成秸稈收儲利用的數量和時間節點等。
(四)監督檢查。各重點縣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縣農業農村局要將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作為本單位年度重點工作來抓,建立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督促指導市場主體建立秸稈收儲利用明細臺賬,規范秸稈收購憑證(農戶秸稈收購清冊、出具的磅單、企業結算憑證)管理,嚴禁弄虛作假,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確保秸稈收購利用量數據真實、準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重點縣要成立項目實施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主體、協同解決重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要依托現代農業技術體系和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等技術力量,組建秸稈綜合利用專家組,及時開展市場主體、農戶的技術指導和培訓。相關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指導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做好實施工作。省上適時對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和總體評價。
(二)強化資金管理。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2020年3月印發的《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分配測算方法及標準》要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為約束性任務,各重點縣要嚴格按照《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甘肅省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要求,強化資金使用過程監管,推動建立規范管理長效機制,杜絕項目資金違規使用,防范和嚴懲套取、騙取中央資金的行為。秸稈收儲、設施建設獎補資金必須由市場主體申請,縣農業農村局實地核實,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撥付補助資金;對于往年和外縣收儲的秸稈、往年建設的設施、享受過其他項目獎補等情況的,不得納入獎補范圍。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監管,確保資金合理使用。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重點縣要針對秸稈綜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徑,研究完善促進秸稈綜合利用的扶持政策、配套措施。要落實好秸稈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做好土地、城鄉規劃等銜接工作,對秸稈收儲設施、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用地進行優先安排,確保項目盡快落地。要研究將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產品納入節能、環境標志采購清單。鼓勵統籌利用各類涉農政策,探索建立區域性秸稈利用補償制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多方位的融資機制。
(四)開展績效評價。各重點縣要堅持“誰支出、誰自評”“誰分配、誰審核”的原則,按照績效評價有關要求,嚴格評價標準和程序,及時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工作要精心組織,規范操作,避免搞形式、走過場、弄虛作假,切實提高績效評價質量,基礎數據采集、整理、分析要實事求是,確保數據準確、分值合理、結果客觀。
(五)做好信息公開。各重點縣要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項目實施內容,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實施要求、監管措施和補助方式等。
(六)加強宣傳總結。各重點縣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輿論引導,多角度、全方位講好秸稈綜合利用故事,大力宣傳秸稈綜合利用方面的亮點和成效,營造秸稈綜合利用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總結秸稈綜合利用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按期完成項目實施成效總結,發布縣域主推技術,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縣域典型模式。各重點縣要分別于6月底、9月底將項目實施進度,11月底前將項目工作總結、縣域典型模式、年度主推技術等報送省農業農村廳。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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