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青海省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的通知指出,建立建筑綠色用能和清潔取暖政策。統籌城鎮綠色建筑推廣應用工作,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強可再生能源應用,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系統,建設新型建筑電力系統,加快推進海西州、西寧市清潔取暖試點城市以及瑪多、興海、共和、同德、貴南、河南縣清潔取暖示范縣建設。鼓勵電供暖企業和用戶通過電力市場獲得低谷時段低價電力,綜合運用峰谷電價、居民階梯電價和輸配電價機制等予以支持。
構建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應體系。統籌考慮能源需求及可開發資源量等,按就近原則優先開發利用本地清潔低碳能源資源,優先通過清潔低碳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漸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積極推進多能互補、就近平衡、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新型能源系統建設。
創新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機制。支持開發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修訂完善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統典型設計,推動電費補貼智能結算,確保收益結算及時。鼓勵利用農村地區適宜分散開發風電、光伏發電的土地,探索統一規劃、分散布局、農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經營模式。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加大農村電網支持力度,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補齊農村電網基礎設施短板,推動農村用能水平改善與新能源就地消納利用融合發展。加強農村電網技術、運行和電力交易方式創新,鼓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主體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為農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鄉村振興相關產業提供低成本綠色能源。完善生物質能和地熱能開發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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